關於自殺-即便我想活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活下去

自殺是一連串過程的結果

雖然我們能學到諸多理論來探討自殺,但實際上,有自殺行為的案例,會自殺的成因是多元且複雜的,從出生所擁有的人格特質、家庭環境,到長大後所遭遇的挫敗、悲傷經驗,逐漸累積走向無望的窘境,因此才開始有自殺的想法!或許我們能觀察到一個人的身心狀況開始有異常:頻繁低落、失眠,或者有揚言自殺的舉動,這一些都不可以隨便忽略,在必要的時候好好釐清問題,給予陪伴支持,才能避免後續悲劇的發生。

人際-自殺論

介紹一個提及自殺者心理狀態的理論,在這個理論中認為,自殺意念(只有想法)需要有無能感及無歸屬感兩個要件組成,另外再加上自殺的行動能力,才會變成了可能致命的自殺企圖(有行動)!

衝動的一瞬間

想要自殺,到真的執行自殺,這樣的距離究竟有多遠?以我自己的服務經驗來看,大多執行自殺的人,當下的狀態是“衝動“的,被負面事件引發情緒,大腦很混亂,看不到其他解決方法,但又想逃避眼前的痛苦,身邊沒有能拉住自己的人,自殺很有可能就在這樣的瞬間發生。而在衝動過去以後,風險也會逐漸降低,所以在危機當下通常會請警察來現場做壓制,讓當事人在安全的環境冷静下來。假若是我們自己,就要為自己辨識此刻是個危機,學著替找能分散注意力的人事物,替自己求援。

回到最初:想逃避!

回到一開始,人為何有自殺意念?很多時候不是他們真的不想活了,而是不知道該怎麼讓自己活下去,面對困境沒有方法,但又想要逃避,因此才開始想要自殺!其實人會想要逃避痛苦,是很正常的現象。偶爾生活比較辛苦的時候,大腦就會出現:乾脆不要活!諸如此類的念頭閃過,但因為有其他感到開心的人事物,加上我們知道如何正視問題,因此,才能把自己的思緒拉回來。同理,聽到別人想要自殺的訊息,先不要譴責為什麼想自殺,而是先成為傾聽的人,理解他們痛苦,慢慢找回改變現況的能力。

自殺是一種人權?!

曾有一位個案問過我:為什麼要阻止別人自殺,那不是屬於他們的人權嗎?在於人權這一塊,老實說我回答不出來,我也知道這是個有爭議性的問題。但在我工作的經驗中,我能確定的是,真的有本來心意堅定要自殺的人,被搶救下來之後,重新找到方法面對他們的生命。或許在你的視角當中,困境真的太過煎熬了,那我們想做的,就是試著用我們的視角和專業,幫助你發現生命中僅存的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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